各同學:
根據我校與日本東京海洋大學互派留學生的協議,以及對方學校确定的當年接收計劃,現将2017-2018學年春季學期赴日本東京海洋大學交流學生的選拔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選派名額及專業要求
學校 | 人數 | 專業 | 名額分配 |
東京海洋大學 | 5 | 生命、海洋、食品、經管等相關專業 | 經管1 |
選派赴日本的學生為2015級本科生。
二、交流學習概況
1.學習期限:一年,2018年4月—2019年3月。
2.學費及生活費:交流學習期間免交對方學校的學費,生活費用等自理。
3.學籍管理:
l學生申請保留學籍一年(不在我校學期注冊);
l在日學習結束後申請恢複學籍,并按我校學費标準補繳在日學習期間學費,辦理注冊等;
l憑日方出具的成績證明并根據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學分認定。
4.留學獎助金: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有關資助學生留學的規定,可對每位交流學生給予一定資助。
三、申請者應具備的條件:
1.完成前四個學期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,平均績點≥3.0;
2.能夠進行英語會話(或是日語會話),CET4達到550分或CET6達426分,通過日語2級(或有日語基礎)者優先;
3.具有較強的實踐動手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;
4.綜合素質良好,身體健康;
5.學生和家長應承諾有能力承擔在日學習期間的生活費用。
四、學院預選:
材料提交截止時間:10月20日13:00
五、提交材料清單
電子材料:1.推薦赴日高校學生彙總表2.履曆書 3.申請書 4.推薦書 5.上海海洋大學學生出國(境)交流學習申請表
紙質材料: 1.四六級成績單2.在校成績單3.在籍證明
以上材料請提交至經管學院219室
聯系人:王老師
電話:61900862
郵箱:ylwang@sho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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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18日
東京海洋大學申請書、推薦書、履曆書.rar
上海海洋大學學生出國(境)交流學習申請表.doc
推薦赴日高校學生彙總表.xls